2021年東京奧運比賽,台灣選手們取得不錯的成績。
每逢重要賽事開打,全台民眾也都緊盯著電視畫面,
許久不見國人齊心的樣子更讓人感動。
不管是要蹭流量或是搶話題,
這陣子許多人引用賽事畫面做出哏圖,
卻也引發數起版權爭議的事情。
案例1
藝人小編盜取旅遊攝影部落客拍攝東澳車站月台照片,
「抵達東澳(東奧)」哏圖引起網友回響,
卻遭原作者發現上網控訴盜圖。
所幸藝人危機處理得宜,
以粉專公告道歉並獲作者諒解取得授權,
對於藝人形象與部落客名聲宣傳
兩方面都算是圓滿解決。
案例2
曾因「石虎車廂事件」引發侵權爭議的設計師,
在IG貼出羽球男雙奧運金牌「麟洋配」燦笑圖,
宣稱有合法購買圖源,
卻被網友發現圖源取自國外圖庫Getty images未授權圖片,
連版權浮水印都沒有修除,
更被質疑使用AI軟體自動成圖並非自己描繪。
雖說依照片改畫成圖屬於改作行為,
仍需經過圖片作者授權方能進行二次創作。
案例3
立委分享奧運賽事影片,
未取得授權,且未註明出處。
律師表示,只要未取得授權就屬觸法,
刑罰最重3年以下。
引用時即便有註明出處,
只要未經作者授權同意,仍有觸法之虞。
依據奧林匹克憲章,
奧林匹克會徽、格言、旗幟、會歌等相關標誌使用,
均需通過國際奧會授權。
所以只要不是贊助商,
利用奧運二字來行銷,
都有可能吃上官司。
至於使用奧運的五環圖形、吉祥物、口號
以及相關視覺設計都算侵權,
而公開播放奧運賽事畫面,
如果未事前簽約申請公播權也是會挨告。
有些人會說反正很多人都在用奧運議題蹭流量,
做宣傳、打廣告,我是無名小卒應該沒有那麼衰吧!
但是,不怕一萬就怕萬一。
運動賽事最大的收益來源就是授權,
尤其承辦國花了大筆金錢舉辦奧運賽事,
就是要賺錢怎會忍受侵權事情發生,
殺雞儆猴的事情是絕對少不了。
所以利用議題行銷的當下,
別抱著僥倖的心態,
才是明哲保身之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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